本报讯 (记者 阮兴时 通讯员 樊壮壮 张志斌)为全面加强公安交警基础信息化、警务实战化、执法规范化、队伍正规化“四项建设”,汾阳市交警大队日前全面修订出台了《汾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2015年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》。从细微处着手,按照警务工作实战化要求,使责任制考核更具实际操作性、针对行和公平性。
该责任制考核细则突显五个亮点:一是全面推行扣分不保底,加分不封顶形式,让工作成效说话;二是针对交管业务岗位特点,分门别类定标准,更具实用性和可操作性;三是考核项目细化和量化到日常业务工作之中,使各项基础工作直接从考核分值中体现出来;四是充分征求到基层科室的意见和建议,使考核工作更接地气;五是实行百分考核方式,基础分值达到60分才具备年终评先选优资格,充分体现业务单位工作能力和业绩。该考核方式的制定,作为衡量基层单位工作成效和业务能力一种重要手段,目前,该考核方案已投入使用之中。
摘自吕梁日报2015年3月26日第三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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